国家开发区投资环境评价办法调整
近日,商务部最新修订了《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办法》,重点加大了对人力资源及社会责任、环保及节能减排、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技术创新环境4方面指标的考核力度。 修改后的指标体系仍包括综合经济实力、基础设施及配套能力等8大类指标,其中个别大类的名称略作修改;分项指标则增加了10项,达97项;同时,对部分分项指标进行了修改和删除。
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面临政策普惠、优势弱化的大背景下,商务部之所以在我市组织召开这次会议,与烟台开发区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取得的成效分不开。近年来,烟台开发区一方面逐步构筑起以机械汽车、电子信息两大产业为主体,汽车、手机、电脑、造船、装备制造五大产品集群为支撑的产业格局,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在全市1/60的土地上创造了全市1/6的GDP、1/5的税收、1/4的工业增加值、1/3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和1/2的进出口总额。另一方面,致力于建设国家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区域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呈现出“经济发展加速、资源消耗下降、环境持续改善”的良好局面,创建工作处于全国领先位置,不仅在山东省率先成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被联合国环境署和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中国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示范区”,而且被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等5部委批准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投资环境综合评价连年位居全国54个国家级开发区前列,去年位居第6位,进入到了最好最快的发展时期。与此同时,在优化技术创新环境、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烟台开发区的一些做法也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