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房地产公司融资策略分析
(四)、利用外资融资策略
房地产公司利用外资的方式可分为两种,即利用国外直接投资和国外间接投资。直接投资,一般以成立合资或合作公司的方式。外商的投资构成外商资本金,故此方式实际上为第一种筹资策略。间接投资即利用外资贷款。间接利用外资一般不涉及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的丧失问题,但需要用外汇还本付息,除了一些国际性或政府间优惠贷款外,国外商业贷款利率一般都很高,故其风险较大。一般来说,除从事大型项目的开发外,中小型企业不宜采用此种策略。
(五)、信托融资策略
房地产信托,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借助权威信托责任公司专业理财的优势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管理的开发项目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然后将信托计划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委托人获取安全、稳定的收益。
信托独具制度优势,创新空间宽广,并具有巨大的灵活性。相对银行贷款而言,房地产信托融资策略不但可以降低房地产业整体的运营成本,节约财务费用,还有利于房地产资金的持续运用和公司的发展;信托在供给方法上也十分灵活,可以针对房地产公司本身运营需求和具体项目设计个性化的资金信托产品。信托已成为房地产业融资的新热点,成为与银行并驾齐驱的融资模式。但是,信托行业受到银监会的监管。银监会已经开始限制信托对房地产贷款的支持。种种迹象表明,2003年以来房地产信托的迅猛势头以及由此产生的风险,已受到有关部门重视,进入房地产行业的信托资金将受到一定影响。另外,信托资金的规模--尤其是集合式信托的规模,因为受到信托法的限制,有最多200份的限额。因此,每一个信托计划一般筹集的资金规模在1亿左右,与开发企业的需求存在一定差异。
三、房地产公司融资的建议性策略
(一)、加强整合的集团化策略融资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日益加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培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房地产公司舰队已迫在眉睫。就房地产市场占有率而言,在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上海,市场前十位开发商的市场占有率也只有23%,深圳还不到20%。
资产重组才是当前扩大现有房地产公司规模的唯一出路。具体实施时,既可以借助资本市场,也可以采用兼并现有中小企业的形式,实现规模效益;还可以通过企业间的项目收购、土地转让等形式优化资源组合,扩大企业规模。
(二)、建立在优势互补基础上的联合型融资策略
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容易实现的融资方法除银行贷款外,还有两种方法:第一是寻求与大公司合作,第二是寻求民间资金。值得一提的是,中小房地产公司如能充分展示企业形象与信誉,争取房屋预售款,也不失为一个融资的好办法。
(三)、在融资方式上力求创新
银行融资虽然是我国房地产公司的主要融资策略,但由于房地产上市公司数量有限,资本市场不会成为房地产的主要融资阵地;信托虽然已经成为房地产融资的一个补充,但在短期内不可能成为主导的融资策略。在银行门槛提高,上市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房地产公司需要新的融资方式。
(四)、加强对房地产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
目前,中国的金融市场机制不够规范和成熟,体制也不够完善。房地产金融的创新离不开法律的保障,特别是在证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发育并不成熟的情况下,房地产公司对法制建设的重视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房地产公司加强金融法律研究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尽快了解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对现有的法律、法规的理解和灵活运用,例如:房地产证券化在国际上是房地产非常重要的融资手段之一,现在中国证券法对于房地产证券化的问题又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企业提前介入法规研究,以备在法规出台时及时运用。此外,我国的《证券法》、《担保法》、《保险法》等都存在不适应房地产金融发展与创新的条款,企业要研究这些法规可能发生的变化。